close

「好聽一點的叫冷淡,不好聽的就叫跩」!這是大多數認識我的人對我的看法,我自己很清楚;面對如此評價,卻感到甘之如飴。

 

我知道在這多年來,我始終保持原始個性,真實的呈現並對待每一位在我人生所相遇的人。甜美笑容、極親切隨和、迫切融入人群、主動與人攀談,這些不屬於我的東西,只會在工作時表演給那些不認識我的人看到。到也不是身旁的朋友就有義務面對我一如往昔的平淡個性,畢竟瘋婆子的狀態還是有很多朋友見識過了。

 

究竟朋友該如何定義?

 

我的想法與作法絕對是偏離主流的定義;他/她的重要性可能超越身旁的伴侶,若有可能,我希望永遠不要麻煩到他或得到他的幫助,但他若有困難時,我會是第一個他想到的人;我們也許不會常見面,但是見面時就如同昔日的快樂的時期,默契依然不減,這樣的人,在我人生中有兩位。

那除了這兩位以外,其他的人都不是朋友了嗎?當然不是,我一直相信人與人相遇都是一種緣份,緣分來了,可以一起同窗五年或十年,或是成為同事、工作夥伴,當然也要合得來,否則既使國小、國中、高中到大學都同班也僅是點頭之交。重點是,有多少感覺就做多少事,我看過很多人剛相識不久就馬上稱兄道弟、姐妹相稱,一股腦的成天聚在一起,把自己的一切毫無保留的分享給對方,但一陣子後,卻可以為了一點小事而產生芥蒂,甚至互相辱罵、傷害對方,而之前相處的點點滴滴,更顯得不堪回首。

 

話說回來,感情的確是需要經營的,而經營的模式如同金字塔般,要有穩定的地基才得以往上發展,對於朋友,我能付出的不多,一旦付出了,絕對是我真心誠意,毫無保留,或許吧,我的地基是需要天時地利人和,在不刻意、不做作、自然的情況下,經由長時間的累積才逐漸而成,也因如此,才得以堅不可摧。

 

對於那些認為我冷淡的朋友們,你們的評論,我接受,但不感到抱歉。

 

 

PS:唯一感到歉疚的事,那些常認得我但我卻認不得的人;實在是我認人的能力非常弱啊!在我五專時,曾向我好友問我那已交往一年多的男友說:「我男朋友的眼睛是雙眼皮還是單眼皮ㄚ」?

 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mily17217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